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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服务行业面临的四大矛盾

发布日期:2012年12月24日 来源:www.piccvianfs.com.cn 已浏览3901次

今天,保安行业已经成为广大城乡基层维护社会治安、化解社会矛盾、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的治安社会力量。然而我国保安服务业发展到目前的状况,在面临发展机遇的同时,也同样面临着发展中的矛盾。如果对这些矛盾不能正确认识,势必会影响保安服务业的健康稳步发展。

保安服务市场的刚性需求与保安人力资源短缺的矛盾

正如前述,我国保安服务业近年来得到了空前的发展,这主要得益于党、国务院对于保安服务业的高度重视,得益于经济社会发展对保安服务业的刚性需求,同时也得益于充沛廉价的劳动力供给。在繁荣的保安服务市场背后,保安服务业与社会其他行业一样,面临着保安服务市场的不断扩张与保安人力资源短缺的矛盾。一直以来,人口红利被认为是造就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重要源泉,保安服务业亦然。然而,近些年波及大江南北的“用工荒”无疑传递出一个明确讯号: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,几十年来支撑我国经济高速运转 的人口红利开始衰减。保安服务业同样面临着“人难找”、“人难招”、“人难留”等难题。甚至一些保安服务企业费尽周折招揽的保安员连试用 期还没过就溜之大吉。当前社会上的“用工荒”、“劳动力短缺”从东部沿海到中西部,“用工荒”背后的“抢 人”折射了当前产业承接转移之下的纠结现状,一方面处于下降趋势的 企业利润无法满足农民工刚性增长的工资需求,另一方面城市“新二元” 结构阻碍保安员“融城”梦想的实现。此外,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的中西部民工回流产生叠加效应,加剧招工结构性矛盾。保安服务企业招不到优秀保安员,其服务质量、企业形象等都将受到影响,甚至造成恶性循环,这些势必会对保安服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。

保安队伍的快速增长与保安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

保安队伍虽然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支重要的辅助力量,但其本质上仍然属于为社会提供安全服务的企业。企业的属性决定了其逐利性的本质。政府加强对保安服务企业的监管是国际社会的惯例。尤其是在我国保安服务业快速发展的今天,保安服务业成分复杂,企业结构、人员素质不一,亟需加强监管。但从全国范围来看,作为保安服务监管的公安机关,普遍存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。从省级公安机关看,除个别省份外,基本上都没有设立专门的保安服务监管机构,在县市一级的公安机关更是监管人员缺乏。监管力量的不足与庞大的保安队伍显然很不相称。笔者认为,针对保安服务业务的发展,在省、市、县可根据保安服务市场情况决定是否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。同时,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业的监管,不仅仅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中负责监管人员的责任,而是整个公安机关的职责,尤其要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机关及基层民警的监管职责,把保安监管职责纳入基层民警、社区 民警的日常工作范围,这样才能适应社会对保安服务监管的需求。

保安服务市场化需求与保安服务变相垄断的矛盾

保安服务市场化发展是保安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,也是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、法治建设相一致的。为此,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对保安服务市场化发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,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,给出了保安服务企业管理体制改革 的路线图,但是,由于部门利益驱动及观念问题,保安服务市场化的进程步履维艰。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,不是法律层面的问题,也不是制度设计的问题,仍然是观念的问题,一些人总认为保安队伍是一支特殊的队伍, 应该牢牢掌握在公安机关的手中,有的则对创办了20多年的保安企业在情感上难以割舍,不愿分离;有的则 习惯于无偿使用保安力量开展工作;等等。保安服务市场化需求与保安服务变相垄断的矛盾不解决,保安服务业的良性竞争无法形成,产业规模无法实现。

保安从业人员素养欠缺与薪酬期望值较高之间的矛盾

保安从业人员素养欠缺是一个业内外人士都知晓的老问题,随着近年来保安服务企业的努力、保安监管部门的引导,保安人员的素养有了很大提高,但由于保安人力资源的短缺,致使多数保安员没有得到正规的培训就上岗提供服务,有的保安服务企业甚至根本就没对保安员进行岗前培训,导致保安员达不到保安服务质量保准,有的甚至违法乱纪,严重影响保安服务业的形象,影响社会对保安服务的认同感,影响保安服务的收费标准,进而导致保安员薪酬待遇低、社会认同度低、社会美誉度差,越是优秀的人才越是不愿意从事保安服务工作,进而形成恶性循环。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理论上的作用与实际作用之间的矛盾。

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了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的地位和职责,凸显了行业协会的重要性。中国保安协会和各地方保安协会在保安服 务业的发展中做了大量具体工作,但保安行业协会在“提供服务、反映诉求、规范行为”的职能上还有更多作用可以发挥,一些地方的保安协会甚至没有建立,一些地方保安协会的行 政管理性质比较强势,保安行业协会的凝聚力、导向力和约束力有待进一步提高,桥粱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, 服务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,保安服务企业的利益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。

作为行业协会,要尽可能地弱化行政管理职能,要充分了解保安行业的情况,反映会员单位的诉求,要吸 收行业内的优秀企业及人员参与协会工作,扩大保安企业在保安行业发展、自律等方面的话语权,充分体现行业协会的性质。保安行业协会应坚持科学发展观,坚持遵循规律、体现特色的原则,切实履行好权益维护 者、规范创制者、矛盾化解者、业务指导者的职责。